为深刻吸取过去的重特大火灾教训,以适应我国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需求,并便于日常管理与使用,我国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正式颁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曲靖市在此之前已积极推广并准备,现已在建筑设计与施工图中全面执行。
新规范整合了原有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解决了两者间的不一致性和不协调性,同时也针对工程建设及消防工作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整。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以及城市交通隧道等各类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附录中还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及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包含:住宅建筑高度的分类现已统一按照建筑高度来划分;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及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适当提高了其防火技术标准;新增了关于灭火救援设施及木结构建筑的章节,对木结构的规范进行了系统完善;还对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建筑保温系统、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及大型可燃气体储罐等特殊建筑的防火要求进行了补充与完善。
独立成章的消防设施设置及其内容也得到了完善,其中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并交由相应的标准进行规定。还加强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该规范共确定了165条强制性条文,约占全部条文的39%,这体现了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性,也是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这一规范的贯彻执行,是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