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呈现】
在某公司内,一名名为王某的技术人员突然提出离职,并坚持要求当天就走。由于该岗位的特殊性及王某工作的未完成交接,HR部门并不赞成其即刻离职。公司遵循离职管理制度规定: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如急辞,将扣除一个月的工资。王某态度坚决,如公司不批急辞,将不来上班,并有意到劳动局投诉。至今,他已数日未至岗位。
【解决策略】
针对王某的离职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工资扣除的法律规定
依据《国劳动法》与《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即便王某未按照规定提前申请离职,公司亦无权直接扣除其整月工资作为惩罚。
若王某的急辞行为确实给公司带济损失,赔偿亦需依据法定程序,从其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需保证其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备注:企业在实施“急辞工扣除一个月工资”的制度时需谨慎。若员工如王某般了解自身权益,企业若强行扣薪,可能面临员工的投诉、仲裁或诉讼,这不仅不利于企业形象,还可能引来劳动监察部门的注意。)
二、应对措施
1. 沟通为先:公司应尝试与王某沟通,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经济协商:虽然不能直接扣薪,但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因急辞导致的可计量损失,作为经济赔偿,但需遵守上述赔偿标准。
3. 工作交接与:对于王某的技术工作交接,公司需高度重视,尽快安排其他人员协助完成。启动流程以填补空缺。
4. 法律途径:若王某采取不当行为,公司可考虑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三、对于王某已缺勤多日的情况处理
从维护企业与员工关系和谐的角度出发,公司应妥善处理王某的离职事宜。
1. 确认离职状态:与王某联系,确认其是否已正式离职并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 处理薪资与社保:依据实际出勤及公司规定处理薪资及社保问题。
3. 新员工:及时启动以填补岗位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