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读《流水对辨误》一文,我深受启发。该文针对非“流水对”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并给出了生动的实例。对于文中将诸如“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和“你不顾我,我不顾你”这类重字的句子定义为“一般对偶句”,我持不同意见。
那么,上下句中非特定位置有意重字(如“春回大地春阳暖,国至新元国运昌”,“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的句子,能否称之为“一般对偶句”呢?我认为不能简单归为此类,它们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对举句。
所谓的“对举句”,是两个相对列举或描摹的对称句子。“对”即相对,表现出语句的成对出现、两两对应、整齐匀称的特点;“举”则是列举、铺陈、描摹的意思,通过整齐的句式、排比、反复修辞和整句短句等常见形式,形成类似于对偶的效果。
唐松波先生在其所著的《汉语修辞格大辞典》中进一步阐释了对举句的定义。他认为,对举句是用两个相互对应但各自独立的分句共同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修辞方式。这两个分句前后相继出现,中间不插入其他成分,结构相同且语义相互对应。但它们不能单独表达意思,必须同时使用才能传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这类句子大多源自日常口语中的习语,对仗工整,读起来朗朗上口。
在日常交流中,对举句的使用非常普遍。比如:“桥归桥,路归路”、“丁是丁,卯是卯”,以及“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等等。这些句子都具有明显的对举特点,既有分类列举的成分,也允许重字的存在,甚至在上下文中可以有字数的差异。只要符合“结构相同,语义相互对应”,就可以视为这种修辞手法。但我们必须明确,这绝非是对偶句,更不能简单地归类为“一般对偶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