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2023年3月25日发布通报,关于耒水流域(涵盖郴州至耒阳段)出现的浓度异常情况进行了应急处置。
在近期,湖南耒水郴州至耒阳之间的跨市断面检测到的浓度为0.13微克/升,这一数值超出了参照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即0.1微克/升),表明存在异常情况。在生态环境部的应急办公室指导下,湖南省及郴州、衡阳两市启动了紧急处置措施,目前污染源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
事件发生后,郴州市和耒阳市立即响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两市了对耒水全流域的采样监测和溯源排查。经过调查,确定污染源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的某水泥生产企业。原因是该企业在拆除旧生产线的窑炉时,窑炉内含灰尘被雨水冲刷后,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入了外部环境的水体。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郴州市主要采取了污染源控制措施。包括将涉事企业的废水转运至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场地进行防渗处理,修建应急池,砌砖围堰,对厂区主水沟加铺混凝土等,以消除污染源头隐患。针对该企业下游的坳上河、郴江及耒水受影响的河段,郴州和衡阳两市在相关技术专家的指导下,采取了控源截流、投放除剂治理、强化水量调度等措施,沿线水质指标得到了严密监控,确保了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监测数据表明,从3月16日以来,事发地下游各水厂的出水浓度均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0.1微克/升)以内,供水安全并未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