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之深奥:万物之始之母
所谓“道”,乃是构成世间万物的根源与本质。这一概念在老子的中得到了深入的阐述。老子揭示:“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这里的“得一”,意味着天地万物所具备的特性都是由“道”所赋予的。换言之,“道”是万物之所以然的根据和基础。
庄子也有类似的观点:“天之高性,地之广性,日月之行性,万物之昌性,皆是道使其然。”在我们的视野中,“道”的存在赋予了天地宇宙万物的特性和意义。老庄道家学说中的“道”,在传统文化中具有根本性的重大意义。它不仅揭示了人对宇宙天地根本的探索精神,更展现了深邃的哲学思维。
将“道”视为宇宙天地最初、最高的存在,以及宇宙天地的统一本原和本体,这标志着道家对于抽象思辨的理论思维的重视。而提出并确立宇宙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并且将这一存在视为超越直观经验感觉的实体,这正是道家所说的“道”所具有的特质。值得注意的是,老子认为“道”是超越于“上帝”的存在,而庄子则视之为“神鬼神帝”。这种观念的形成对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产生了深远影响。
道的规律性存在
当我们深入了解“道”所扮演的角色时,便能体会到它作为一种规律性存在的意义。老子所言的“道纪”,指的就是道的规律。在道家的语境中,“行于大道”“以道莅天下”,都是对“道”的规律意义的强调和推崇。老子和庄子常提到的“天道”“人之道”,都是在描述天地自然的规律和社会人间的规律。而那句广为流传的老子名言“道法自然”,更是直接揭示了“道”的最本质属性——其自然性,即整个宇宙天地自然社会人生的规律性。“道法自然”意味着遵循自然规律,按照事物的自然本性去。
道的唯一性与正确性
道的规律性与其作为唯一正确之道的属性是相互关联的。道家对道的描述,往往凸显其规律性特点。这意味着不应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或改变事物的本性和规律。正如庄子所言:“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这里的“规律”,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决定事物存在的内在本质。它无法增减,是自然存在的唯一者。顺应它,事物的真性便能得以显现。
道的过程性存在
在道家学说中,“道”不仅仅是一个静止的状态或规律,它还是一个无限展开的过程和不断发展的进程。老子和庄子都认为,“道”是一个运动不居、循环反复的存在。老子提出的“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正是表达了“道”的过程性和进程性。这个过程是不断循环、不断变化的,表现出道的实践性和无限进程性。这也意味着“道”是一个永远未完成的路程。通过不断追寻和实践,“道”在我们的生活中得以呈现和体现。这一过程也反映了人类对真理和智慧的探索与追求。
“道”这一概念体现了万物的构成、规律性存在以及过程性存在等多重属性。它在传统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反映了深邃的哲学思维和探索精神。(作者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徐小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