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规律是课堂教学之根基,教师授课之魂灵。我们必须恪守教学规律,否则将受到规律的制约与惩罚。
1. 大型演唱会之所以引人入胜,是因为歌唱演员与观众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观众热情高涨,参与度极高。受此启发,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兼顾教师的讲授与学生的思考、倾听;结合教师的书写与学生的想象、记忆;既有教师的点拨,也有学生的领悟。鼓励学生观看、参与讨论,老师给予指导、纠正,使学生在练中学、学中思,实现师生间的沟通、互动、交流。这样的教学方式才是真正的双主律,即既有教师的主导,又有学生的主体参与。
2. “用学历筛掉不努力的孩子、用房子筛掉不奋斗的父母、用工作筛掉了没有资源的家庭,这就是竞争”,这一理念实际上在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对自然现象进行分类、分析、抽象、推理,通过比较、概括、判断、综合得出数理化的概念、定理、定义;对社会现象也同样进行此类训练,得出语文思政历史等理论、观念、观点。这样不仅能使学生理解知识,还能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教学过程中应避免强制学生学习、抑制其个性发展,要鼓励学生自由思考,实现师生和谐共处。这个过程就是发展学生的能力的过程,也就是发展律的体现。
3. 教学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以中西医的原理为例,房间有垃圾就会招虫子,西医注重研究杀虫剂,而中医则注重垃圾清理。在教学上,教师应当借助实物、模型、图片等多种方式讲解概念、定理、观念等。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比喻使学生更容易理解知识、掌握技能。这种方法使教学更加简洁高效,称之为简捷律。
4. 如同春雨滋润万物一般,教育也应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像《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这首歌中唱的那样,“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气,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教师应当挖掘教材的育人元素,借助学习、生活、工作场景,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对学生进行和风细雨般的教育、集体教育等,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这就是所谓的育人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