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的分类、级别与命名
根据、科学技术部于2007年2月16日发布的《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的管理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以下是关于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的分类、级别与命名的详细介绍。
一、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的分类
科研事业单位的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1. 管理岗位:主要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 专业技术岗位:这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后勤保障和服务等工作,鼓励科研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级别
1. 管理岗位:分为十个等级,从部级正职到办事员,依次对应管理岗位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2. 专业技术岗位:总共分为十三个等级。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正高级)和五至七级(副高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
3.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普通工岗位则不分等级。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命名与级别对应
1. 正高级:包括研究员一级岗位、研究员二级岗位、研究员三级岗位和研究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 副高级:包括副研究员一级岗位、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和副研究员三级岗位,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 中级:包括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和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