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各地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大力推进,众多农民已成功获得确权,然而也有部分农民尚未拿到。关于土地确权,存在一个“4确3不确”的原则。
关于可以进行确权的土地类型,主要有四类:
1. 农村宅基地:按照农村户口进行确权,一户一宅,超出部分不予登记确权。
2. 农村农用土地:已在1987年进行过分配登记,承包给农民;19进行了第二轮承包,本次确权在此基础上以户口为单位进行登记,并保障新增人口的利益。
3. 农村建设用地:确权到村集体,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确权。
4. 农村荒地: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确权到村集体名下。
也有三类土地暂时无法确权:
1. 产权不明或存在纠纷的土地:这类土地产权不清晰或存在经济纠纷,暂时无法确权,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
2. 农民私自开垦的土地:农村荒地和未利用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承包所有,即便个人开垦使用,村集体可随时收回,因此不能确权给个人。
3. 农村退耕还林的土地:退耕还林后,林地归林业部门管理,不再参与土地确权,但会发放“林权证”并给予补偿。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许多朋友对于户口问题十分关注。即使户口不在农村,以下两种情况的人也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1. 户口迁出但土地未交回的农民:分为土地确权前和土地确权中迁出的两种情况。前者如果未交回土地,依旧可以确权登记;后者则根据相关规定可直接进行确权登记。
2. 因上学、当兵等原因户口迁出的人:他们依旧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可以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
如果您的土地属于可确权的类别但尚未确权,建议您及时联系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无法确权的土地,也不必强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