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涌泉之恩,应当回报》
洪爵霞回忆道,大约十年前,村里的族弟小墩遭遇了一场意外,住进了医院。当他因需要钱而向我寻求帮助时,我的思绪立刻回到了过去。在我弟弟出生的那一年,我们家的经济状况非常窘迫,临近腊月二十我们仍无法买到过年所需的年肉。那时,小墩的奶奶家里杀猪,他们慷慨地赊给我们十五斤年肉,让我们得以度过那个困难的年份。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近四十年,但我的父母每每谈及此事,总是感慨万千。当得知小墩住院的消息后,我没有犹豫,立刻询问他的情况。他告诉我,由于一次突发,他骑车摔断了骨头,手头没有足够的钱。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所在的地方,决定帮助他。
我向妻子讲述了小墩家当年的慷慨行为,以及我们曾经的窘迫处境。她非常理解并支持我,我们决定分头行动,我开车送他去医院,并通知我弟媳安排住院事宜。
我弟媳在眼科工作,当她得知情况后,立刻安排了小墩的住院事宜。小墩的骨折得到了及时治疗,他对我们感激不尽。我向他讲述了当年他们家对我们家的帮助,他说自己之前从未听说过这件事。
人生中的善良行为会相互感应、相互传递。不要因为善事小而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小而去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形成相互间的正能量。只有在我们愿意伸出友爱之手去帮助别人时,别人也才会在我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
有些人说,曾经的伤害需要很长时间来疗愈。但发生在我与小墩两家的事情,让我们在四十年后得以回报他的恩情。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这一理念再次得到了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