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灭火器是否需要年检的问题,一直是众多企业和家庭所关注的焦点。
消防检查人员在各地确实提出了对灭火器进行“年检”的要求。这一要求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关于督促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通知公消 [2000]423号》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应该至少每十二个月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或者委托专业的维修单位进行。
部分消防检查人员还会引用《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将灭火器纳入建筑消防设施的范围,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甚至在部分地方消防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灭火器的“年检”要求。
说到灭火设备,我们最先想到的往往是灭火器。无论是在企业、学校还是家庭,灭火器都是常见的安全设备。根据GB 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规定,当灭火器的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立即更换新的灭火器。
关于灭火器的维修周期,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有所不同。例如,水基型灭火器在出厂期满后的前三年需要特别检查,之后每年都需要进行检查;而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从出厂之日起满五年后,首次维修后应每两年送至具有三级以上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灭火器的维修日期通常可以在其合格证上找到。根据相关规定,经过维修的灭火器需要在瓶体上加贴维修合格证,合格证上应包含维修编号、维修企业负责人和维检人员的盖章、灭火器的总质量、维修日期以及维修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维修有效期。
如果您在上海需要灭火器的年检、维修和回收服务,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消防服务热线或相关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和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