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商品交易所:CF交易所交易日重置时间与星期日交易试运行通知更新解读

渤海商品交易所:CF交易所交易日重置时间与星期日交易试运行通知更新解读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为进一步优化现货市场操作效率,向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交易和交付服务,本交易所决定从2015年3月8日起,增设星期日交易日并进行试运行。以下是具体的安排与注意事项:

自星期日的交易日时间定为:早上9点至中午11点半,下午一点半至4点。我们不在星期日的晚间进行夜盘交易。每月的最后一周的星期日,我们将进行例行的系统运维检测工作,届时将暂停交易一天。对于其他公共假日的交易安排,敬请关注交易所的最新公告。如遇电力系统或网络系统维护等突况,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详细的交易安排请参阅《星期日交易日交易与交付特别说明》。

附:星期日交易日交易与交付特别说明

一、交易商资金出入注意事项:

周六周日正常营业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十二家银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银行柜台不处理对公业务,企业交易商不能前往银行柜台办理资金汇划等业务。若交易商签约的银行支持周六周日的资金汇划业务,可通过网银或标准版交易软件进行资金出入操作。渤海银行的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下午4点。招商银行仅支持入金业务,出金业务需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完成。

二、交易风险控制注意事项:

授权服务机构需配合交易所进行业务宣传,普及周六周日交易日相关知识。期间,服务机构需确保人员到位,为交易商提供正常的服务,并处理相关的开户、变更等业务申请。试运行期间,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为系统维护日,暂停交易。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会提前通知。服务机构应及时关注公告,确保交易商服务工作顺畅进行。

三、交易商交付注意事项:

关于延期交付补偿金的计算,星期六交易日的补偿天数已经调整为一天的计算。星期六和星期日的交付申报处理工作将在下一个交付日进行。存货凭证的提交将基于下一个交付日的凭证有效性进行判断。交易商在进行星期六日交易日的交收申报时,系统会对下一个交收日的凭证有效性进行判断。请交易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业务事宜的处理,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和损失。其余注意事项遵循相关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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