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懂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有啥不一样,轻松掌握票据小知识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票据知识小助手,今天要和大家聊一个很多人一听就头大的话题——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很多朋友拿到票据的时候,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名字和标记,是不是瞬间感觉像在密码别急,今天我就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带大家一起搞懂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有啥不一样,轻松掌握票据小知识咱们知道,票据这玩意儿,就像一张特殊的”欠条”,可以转让、可以融资,但转让的时候就要用到背书了背书人是谁被背书人又是谁他们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别急,咱们一步步来,保证让你明明白白,轻轻松松掌握这些小知识
一、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基本概念
首先咱们得搞清楚,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是个啥角色简单来说,背书人就像是”接力棒”的传递者,而被背书人则是接棒的人在票据转让的过程中,背书人就是那个在票据背面签字,表示同意把票据转让给别人的家伙;而被背书人呢,就是那个收到这个的人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假设老王有张银行承兑汇票,他想要卖给老李这时候,老王就在票据背面签上字,注明”将此票据转让给老李”,然后签字盖章这时候,老王就成了背书人,老李就成了被背书人这张票据就正式从老王转移到了老李名下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身份是可以互换的也就是说,今天你是背书人,明天你可能就成了被背书人票据这东西,转来转去,角色变换得比翻书还快
根据《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行为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自己为被背书人,也可以记载自己为背书人”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完全可以在一张票据上连续背书,自己既是背书人又是被背书人想想看,这就像一场接力赛,跑道上的人不断变换身份,但接力棒(票据)始终在传递
二、背书人的与义务
说到背书人,咱们得搞清楚他们到底有哪些和义务背书人就像是票据转让链条上的关键节点,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着票据的流转和安全性
首先说说背书人的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背书人应当记载背书日期“这个日期很重要,它决定了背书生效的时间如果没写日期,法律上会认为是在票据交付的时候生效除此之外,背书人还有权要求被背书人支付票款你想想,如果老王把票据背书给老李,但老李不还钱,老王可以找老李讨债,这就是背书人的
但是相对的,背书人也有不少义务需要履行背书人必须保证所背书的票据真实有效如果背书人明知票据是的还进行背书,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见过一个案例,张三把一张的汇票背书给李四,结果李四票,找张三理论,张三居然说不知道是假的结果法院张三赔偿李四全部损失你说惨不惨
背书人还有保证票据真实性的义务如果背书人在票据上签字时知道票据有问题(比如已经挂失),还继续背书,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像你明知一个人偷了东西还帮他转移,你说这叫不叫同流合污
再说说背书人的免责情形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为背书人”啥意思呢就是如果你把票据背书给某人,但没写被背书人的名字,直接交出去了,那这个持票人就成了新的背书人这种情况下,原背书人可以免除责任我有个朋友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他把票据背书给一个朋友,但忘了写名字,结果朋友直接拿去花了后来银行问起,他居然因为没写名字而免责了,你说巧不巧
三、被背书人的与义务
被背书人这个角色,在票据转让中同样重要他们是票据的最终享受者,但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咱们得搞清楚,被背书人到底有哪些和义务
首先说说被背书人的根据《票据法》第三十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这意味着,被背书人接受票据时,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如果背书人写上”这个月还钱就给你票”这样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被背书人接受票据后,就享有完整的票据,可以自由转让或兑现
但的同时也意味着义务被背书人必须妥善保管票据,防止丢失或被盗如果票据丢失,被背书人需要及时通知付款人挂失,否则造成损失要自己承担我有个客户,把票据交给下属保管,结果下属偷偷拿去花了,客户找来理论,因为票据已经离开他的控制,他只能自认倒霉
被背书人还有义务在票据到期时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被背书人拖延付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见过一个案例,王五收到一张到期票据,但故意拖延不兑现,结果银行起诉他,法院他支付违约金你说划不划算
被背书人还有一个特殊的,就是可以再背书转让票据也就是说,被背书人接受票据后,还可以把票据转让给其他人这就形成了票据的连续转让链条我有个朋友做票据贴现生意,就是把别人收到的票据再转卖出去,他告诉我,票据转让次数越多,风险就越大,但收益也越高这就是被背书人的一项重要
四、背书和被背书人的实际案例
光说不练假把式,咱们得通过实际案例来看看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哪些问题我给大家分享几个典型的案例,看看这些角色在实际中是如何互动的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背书不连续的问题张三从李四那里收到一张汇票,背书给了王五,王五又背书给了赵六后来赵六去银行兑现时,银行发现背书不连续——王五的背书后面没有赵六的签字结果银行拒绝付款,说票据有问题赵六找张三和王五理论,结果两人互相推诿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背书连续很重要,如果中间断开,票据就可能会被拒付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背书附条件的问题刘芳把一张支票背书给陈刚,但在背书时写上”这个月还我钱我就给你票”这样的话后来陈刚去银行兑现时,银行告诉他不能附条件,必须全额付款陈刚只好先垫钱给刘芳,才拿到票款这个案例说明,背书不能附条件,否则可能影响票据的实现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票据的问题周海了一张汇票,背书给了吴越吴越不知道是假的,拿着票去银行兑现,结果被银行识破吴越找周海理论,但因为票据是的,周海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作为被背书人,一定要小心防范票据风险
第四个案例是关于票据遗失的处理郑强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但几天后不慎丢失他赶紧去银行挂失,但已经晚了,有人拿着票去兑现了郑强找银行理论,但因为已经挂失,银行拒绝承担责任这个案例说明,收到票据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并及时挂失
五、背书和被背书人的法律风险
背书和被背书虽然只是票据转让中的两个角色,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风险却不少如果不小心,轻则经济损失,重则可能触犯法律咱们得搞清楚,这些角色在操作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首先说说背书人的法律风险如果背书人签名进行背书,一旦被发现,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我见过一个案例,孙伟公司印章进行背书,结果被,判了刑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背书必须本人签字,不能签名
背书人还有票据责任风险如果被背书人向背书人行使票据时,背书人必须承担付款责任如果背书人无力付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有个朋友做票据贴现生意,因为市场变化,无力支付票款,结果被起诉,赔偿了巨额损失这个案例说明,背书人必须谨慎操作,不能盲目背书
被背书人的法律风险也不少如果被背书人明知票据有问题还接受,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票据已经挂失,还被背书人接受,一旦造成损失,被背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