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对价是什么意思大白话讲解(等保二级需要多少钱)

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解释14号与解释2号之间的主要差异,以及新旧规定的衔接问题。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还将提供一个关于PPP会计处理的思维导图。

一、解释14号与解释2号的主要区别

(一)会计处理方式差异

1. 建造收入确认范围

解释14号对社会资本方是否可以确认建造收入进行了更为宽泛的规定。即使社会资本方将所有的建造活动全部承包出去,只要其以主要责任人形式向方负责,仍然可以确认建造收入。这一点与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保持一致。而解释2号则要求合同主体方有实质性建造活动才能确认建造收入。解释14号在确认建造收入的适用范围上有所扩大。

2. 建造收入确认金额

解释14号中,社会资本方提供多项服务时,应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来确定建造收入的确认金额。而在解释2号中,建造合同收入是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的。解释14号还明确了计量公允价值计量的时间(合同开始日)。

3. 利息资本化

解释14号对利息资本化的规定更为详细,明确了资本化的金额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并限制了利息资本化的范围,仅限于无形资产对应部分。

(二)核算列报科目差异

1. 建造收入对应的科目

解释14号明确了建造收入如系非现金对价的,对应核算科目为合同资产。而解释2号对此科目未特别说明,但通常实务中多数列报在存货科目。

2. 建造投入成本相应科目

对于建造投入成本,解释14号未明确说明核算和列报科目。但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其应当在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而解释2号对建造成本的核算和列报同样没有明确,实务中多数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和列报。

二、新旧衔接处理

对于新旧规定的衔接问题,解释14号要求社会资本方对未完成的PPP项目合同按照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应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新解释。对于已经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科目核算和列报的差别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总体而言,“未完成的能追尽量追,比较(对应)报表不调整”。

三、会计处理思维导图

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关于PPP会计处理的思维导图,以便更清晰地理解上述内容。该思维导图涵盖了PPP项目会计处理的全过程,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科目列报等方面。

解释14号与解释2号在会计处理方式、核算列报科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并遵循相关法规进行会计处理。我们也为大家提供了关于PPP会计处理的思维导图,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的阅读和支持,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