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教版材中对于有理数的定义进行了重新阐述,将其定义为“可以表示为分数形式的数”。这一改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肖老师认为,任何概念的定义都是经过反复的修正和讨论后,才逐渐达到一个相对统一的认知。对于不同版本的教材来说,同一个概念的定义也可能存在差异。以“位似”这一概念为例,各教材间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人教版教材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以避免类似“三垂直型相似”与“位似”之间的概念冲突。针对这一问题,肖老师已另有文章进行详细探讨。
在旧教材中,整数和分数被统称为有理数。肖老师认为这种定义方式默认了整数和分数是独立存在的,没有交集。整数不包括分数线,分为正整数、零和负整数。而分数则是带有分数线,由分母非零整数和分子非零整数构成的数。这样的定义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
深入思我们会发现,旧教材的定义将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归类于分数,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既然这些小数可以转化为分数,那么整数甚至零是否也可以转化为分数呢?答案是肯定的。只需要添加一个分数线,任何整数都可以转化为分数形式,而且相对来说更容易转化。
肖老师认为新版教材对有理数的定义更加符合逻辑,但旧版教材的定义也并没有错。归根结底,一个定义的完善需要不断的修正和讨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逻辑认同,才能更完美地呈现出来。
无论教师如何教学,教材如何编纂,最重要的还是要让学生明确理解有理数的概念。有理数的最本质特点是它是有理数系中的一个数,与无理数相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