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备受关注。行业巨头发布的公告纷纷显示亏损情况严重,同时用户也开始抱怨服务水平下降。新进入市场的品牌虽然以低价揽收、高价派件的方式争夺市场份额,但也被用户指出存在配送时效慢、服务质量差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一些提供快递代收服务的企业开始提供免费送货服务或长期租赁服务。各家企业的发展策略各有不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首先保障用户的权益。
在这轮快递企业和相关企业的竞争中,用户的权益却被忽视了。部分企业通过混淆概念的方式来掩盖自己在服务上的不足,这种做人遗憾。例如,“快递免费送货”被一些企业宣传为“新服务”,但实际上这是、的行为。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用户与快递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后,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时效将物品送到用户指定的地址。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用户的快递都是被动放在代收点和代收柜中,这并不是用户希望的结果。即使有时用户因为各种原因希望暂时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代收柜中,这也是由用户自己提出的请求,而不是由快递企业代替用户做出决定。私自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代收柜中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随着新服务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很多企业利用的手法将其包装成“创新成果”或“服务升级”。例如,有饮料品牌用“零蔗糖”概念混淆“零糖”概念。在快递行业中,“免费送货”这一正常的服务也被一些企业夸大成创新的成果。面对这种现象,我们不能被表面的“新”所迷惑,而要透过表面看本质。真正有价值的创新应该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满足用户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履行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
以快递免费送货为例,其实质问题是很多快递未能按时送货。当快递企业或代收站点提出送货时,应该是在纠正之前的错误。对此,企业的态度应该是充满歉意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而不是自我表扬甚至无关痛痒地应对。历史也证明,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以及企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去掉“新服务”和“新成果”的华丽外衣是必要的。我们要从过往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关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以及企业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基本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你最近收到快递的体验如何呢?这是一篇日报·上观新闻的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任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