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广州市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意见》是在今年10月经广州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的。
《意见》明确了广州市环卫工人的用工基本成本指导价为6441.9元/月,但实际上,环卫工人每月到手的工资为4925.26元。为了关心与照顾环卫工人,每年将在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市环卫工人节等特定节日发放慰问金,每人累计不低于2400元。
该《意见》的适用范围是那些从事市、区、镇(街)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环卫作业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
在发展目标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预计到2020年,广州市环卫行业技术工种人数将达到全部环卫工人的25%,到2023年这一比例将提升至30%。
《意见》详细规范了环卫工人的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同样不超过40小时。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并且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在社会保障方面,《意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缴纳社保。对于因性原因未能缴纳社会保险的环卫工人,用人单位需要为其购买商业保险或提供生活性补贴。
《意见》还为环卫工人明确了具体的工资报酬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费等等。对于加班工资,也根据不同的工作时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在公积金方面,《意见》规定缴存比例应执行、省、市的有关规定,标准应不低于环卫工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
《意见》还鼓励企业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奖金和技能岗位补贴激励性分配机制,以激励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并对表现突出的工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工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一机制的月度绩效金额不得超过环卫工人月度用工基本成本指导价的15%。(记者:罗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