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

最近,西藏区住建厅发布了《藏政办发(2024)第8号文件》,即《西藏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以下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照《西藏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置。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同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设置项目副经理。值得注意的是,从递交标书到评标结果公布期间,拟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重复任职,也不得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第五十二条:对于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其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市场行为及项目履职情况,将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格查验。一旦发现投标人有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的行为,将视为无效中标,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扣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该实施细则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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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