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复合形容词,就是由两个或多个词组合在一起,共饰一个名词的形容词。它们通常在名词之前,这时需要用连字符来连接,以避免歧义或使修饰关系更加清晰明确。
一、必须使用连字符的情况
1. 前置复合形容词(位于名词前)
当两个或多个词修饰紧随其后的名词时,需使用连字符连接它们,形成单一的语义单位。例如:
a dog-friendly hotel(对狗友好的酒店)
a last-minute decision(最后的决定)
a six-foot-tall man(六英尺高的男人)
a well-known author(著名的作家)
需要注意,如果不使用连字符,可能会改变原有的含义。例如,“a heavy metal detector”可能被误解为“重金属探测器”,而不是“笨重的金属探测器”。对于某些容易引起歧义的情况,如“a small business owner”,为确保理解正确,也应使用连字符,表达为“a small-business owner”(小企业主)。
2. 数词与名词的组合(表示数量、时间、年龄等)
例如:a 10-year plan(十年计划)、a two-thirds majority(三分之二多数)。当数词与名词组合成形容词性短语时,需使用连字符。但也有一些例外,如“The plan spans 10 years.”和“The meeting lasted three hours.”中就没有使用连字符。
二、不使用连字符的情况
1. 复合形容词位于名词后,如“The rules are up to date.”和“The child is five years old.”。
2. 固定外来短语或专业术语,如“a per capita income”(人均收入)、an a priori assumption(先验假设)。比较级或最高级与分词组合时,如“a more detailed report”和“the least expected result”,也不使用连字符。还有一些情况,如高度敏感的话题或完全配备的实验室等,在副词前加上“ly”后也不需要添加连字符。化学术语或科学名称作为特例,通常不使用连字符。如“sodium chloride solution”(氯化钠溶液)。某些特定情况还需要临时组合的修饰语必须添加连字符。如临时组成的修饰语必须加连字符,即使词典未收录:“a don’t-miss opportunity”(不容错过的机会)。前缀与专有名词相连时也有特殊规则。例如,“pre-World War II”。避免重复字母也很重要,如“anti-intellectual”。并列复合形容词共享同一名词时保留第一个连字符:“a first- and second-year curriculum”(一年级和二年级课程)。还有两点特殊规则需要注意:对于临时组合的修饰语要格外留意使用连字符;对于包含前缀或专有名词的复合形容词要注意避免重复字母。最后是一个总结对比表和常见错误自查清单来帮助我们理解和记忆这些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