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终之际,会计面临一大挑战:业务人员跨年报销如何处理?让我们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来探讨这一问题。(注:以下公司均遵循会计准则,实行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常规月度申报,严格遵守计税规定。)
案例一:
甲公司仓库在2019年12月25日收到价值百万的生产原材料,货物虽在当月投入生产,但却是在新年伊始的2020年1月才收到。
处理方式:
按照暂估入账原则,会计分录应在2019年12月25日暂估入账;然后在2020年1月1日冲销暂估;在2020年1月5日正式入账。原材料已经投入生产,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计入2019年的成本,尽管是在2020年勾选确认,但应计入当年的进项税额。
案例二:
乙公司的市场部人员在报销广告宣传费用时,提供的日期为新年伊始的2020年1月9日,但经查核,该业务实为公司的旧年度广告费。
处理方式:
调整至正确的年份“销售费用——广告费”,支付款项。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该费用应追溯调整至正确的年份。虽然是在新年勾选确认,但企业所得税应申报扣除在正确的年份。将此费用附于相关凭证即可。
案例三:
丙公司的行政部人员在报销房租时,日期与租赁期开始日相符,款项也在当日支付。
处理方式:根据会计准则预付账款科目来处理预付款项及后续费用的分摊确认事项即可,以作为收入租金的同时提前解决未来支出问题。同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费用的确认和税前扣除。同时确保在收到款项时及时确认进项税额并附于相关凭证之后即可。值得注意的是要特别注意税务法规的变化以便做出及时调整以避免风险问题。 此次讨论的重点在于对于已经跨年的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跨年取得时间较表已经报出又该如何调整呢?这就需要我们关注报表的调整方法以及报表的准确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关注一些问题避免出现失误和遗漏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对于年终报表的制作和处理相信大家还有许多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关于年末做报表的常见问题和解答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