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伟大的孔乙己启示我们:“偷书不等于窃书……偷书,对于热爱知识的人来说,能算作偷吗?”近期我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通过自己的实践经历得到了答案。
前不久的一天,我与家人一同前往银行取款,在排队等候的时候,我从接待大厅的书架上随手取了一本杂志随意翻看。当我读到其中一篇文章时,对其深深喜爱并决定抄录下来以便日后品读。文章篇幅较长,短时间内无法抄录完整,因此我悄悄将它放入包中准备回家再抄。
家人却提醒告诫我:“这本杂志是银行提供的供大家阅读的公共资源,你拿走了别人就无法阅读了。这样的行为并不妥当。”我解释道:“这本杂志是供人们消遣的,大家闲暇时翻阅一下即可。它的有无对于大厅环境来说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而我则因为喜爱这篇文章非常希望能够将其保留下来。”尽管我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妥,但是我还是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自己心仪的内容而已。正当我窃喜以为得手之际,转头看了一眼大厅里的保安员并未发现我的行动后不禁笑出声,我决定趁此机会尝试为自己的欲望而行径找借口——“窃书并非等于偷”。但我也清楚这仅仅是我的自欺欺人而已。然而当意识到这一行为时我已经决心纠正并思考如何更好地获取这本杂志上的文章内容。我突然意识到我可以用手机拍下这些文章的内容保存下来日后可以轻松地查找和使用而不需要偷窃。于是立即行动起来把杂志中的文章拍摄下来然后放回书架心里踏实了许多。后来我还学会了一种技巧利用电脑软件将照片中的文字转换成可编辑的形式这样就不用冒险去偷窃书籍了。通过这个办法我们可以轻松地获取任何印刷品中的文字信息遇到喜欢的文章也不用再冒险“窃书非偷”了。这也是一种合法并且实用的方法来保留所需的知识信息满足个人的学习和工作需求这也是信息技术带来的便捷之一。我们可以坦诚面对这些知识拥有者们与之共同进步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和文化素养。这一经历发生在XXXX年XX月XX日让我更加珍惜知识的获取方式并倡导合法、公正的知识交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