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施工安全标准规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0)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相关条款,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包含以下要点:
一、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涵盖了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及防护棚的设置等,这些措施旨在减少高处坠落的风险。
二、标准化与工具化原则
临边洞口防护及防护棚的设置应遵循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原则,以提高安全防护的效果和效率。
三、防护设施的色彩与材质要求
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或黄黑)相间的油漆,长度为300毫米;踢脚板则应斜向45度涂刷黄黑相间的油漆,宽度为150毫米。这些色彩和材质的要求有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视觉识别,从而预防意外。
四、临边防护的具体要求
(1) 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临边区域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2) 防护栏杆的结构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的高度适宜设置为1.0米至1.2米,下杆离地面的高度适宜设置为0.5米至0.6米。
(3)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应确保整体结构的稳固性,能够承受任何方向上的外力。在可能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位置,应加强横杆的截面或增加柱的密度。
五、洞口防护的详细规定
(1) 施工现场的所有临边洞口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
(2) 电梯井口应设置定型化的安全防护门,高度为1.8米,并采取固定措施,防止人员误操作。
(3) 对于边长小于500毫米的洞口,可采用模板作为盖板,并确保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4) 边长在500mm至1500mm之间的洞口(如后浇带)应采用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络间距不得超过200毫米,并加盖板。
(5) 边长超过1500毫米及以上的洞口,四周应搭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及平网,底部应设踢脚板。
(6) 对于其他可能造与物坠落危险的竖向孔、洞口,应进行盖没或防护措施,并确保其位置固定。
六、防护棚的设置要求
(1) 在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上方,必须设置双层防护廊。
(2) 人行通道的双层防护廊应通达各主要施工场所,并与钢筋作业棚、进楼层通道口防护棚等无缝对接,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通行。防护廊应考虑设置照明装置及防撞措施。
(3) 防护棚的设置应与结构连接牢固,采取地锚、抛撑、剪刀撑等措施确保其稳固性。必要时应设立限载、检查及维护保养制度。
这些安全措施的实施对于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