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2020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全面转为企业!实际上,部分经营状况良好的岗位已在2018年完成了转企,而剩下的也将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转型。
随着向企业转型,原有的机构设置将被撤销,固定的就业合同也将转变为普通的劳动合同。那么,在事业单位的过程中,哪些人员将被取消事业编制呢?
第一类人员是转型后不再存在的单位的原在岗人员。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一大批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被分为两类。由于教师数量众多,因此推出了“取消高校教师机构设置但保留其机构属性”的。
除了高校教师,还有公立医院的员工也将受到影响。根据相关文件,他们的编制数量将被逐步取消并恢复。未来,此类职位将以“聘用制”的方式进行。事业单位中的工勤技能岗位也随着和机构精简而将工作外包。未来这类岗位将逐渐取消“职业结构”设置,新员工不再具备事业编制,但原有员工的编制不会被取消。
那么,哪些人可以直接被辞退并领取补偿金呢?
失去事业编制并不意味着失去工作。虽然大家可能会感到有些失落,但这相比于另一类人已经算是幸运了。在事业单位转企中,有一类人将被直接辞退。特别是在2020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转为企业后,为了适应发展需要,必然会有部分人员被淘汰。被辞退的具体标准因单位而异。如果被辞退,单位会根据其在职工资和工龄的不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
一、对于全职工作人员或机构参与者在被解雇前的公共机构雇员,补偿标准如下:
工作1-5年(不含)的,给予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0%;
工作5-10年(不含)的,给予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工作10年及以上的,给予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
二、对于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将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即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年限超过12年则按照12个月计算。
机构其实是为了创造更多的机会并锻炼自己。应该把握机会转行或考取必要的来适应新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