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仙游县发布了《仙游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据仙游县文旅局透露,该办法旨在促进旅游品牌宣传、旅游创优奖励以及旅游民宿的扶持,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该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一年。
仙游县,这个拥有丰富历史文化遗产的千年古邑,正经历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美丽山水向“美丽经济”的华丽转变。县内诸如九鲤湖、菜溪岩等知名景区以及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的目光。近年来,仙游县牢固树立“抓旅游就是抓经济,抓旅游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不断推进旅游业的发展。
为了推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该县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今年,县财政安排了5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县文旅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管理。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广“工艺之都祈梦圣地”旅游品牌,奖励非县管景区创建品牌,鼓励旅行社游客到仙游体验二日游等旅游产品,并扶持旅游民宿与红木产业的融合发展。
为了实现美丽生态与美丽经济的共赢,该县结合红木产业的优势,以“民宿+红木”为路径,了民宿扶持。每年投入300万元,鼓励发展特色民宿,明确了对不同级别旅游民宿的奖励标准。鼓励以红木为装修主题的旅游民宿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民宿给予装修投资的奖励。
《仙游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奖励条件、认定评价办法以及资金监管等内容。申报单位需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奖励资金。该办法还明确了对于虚假申报、税收违法行为等的处罚措施。
仙游县正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传播仙游声音,讲述仙游故事,展示仙游形象。这不仅有助于推动仙游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助于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
